男子歌厅闹事捅死老板 其母偷丢匕首获刑3年

2012年12月19日14:01  荆楚网-楚天金报 微博

  楚天金报讯 家住黄陂的男子张某,因与朋友一起在KTV唱歌时,与歌厅老板发生争执,后致一死三伤。昨日,此案在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,同时,因作案回家后,其母亲刘某将作案的匕首偷偷丢弃,涉嫌毁灭证据罪一同受审。

  小纠纷将歌厅老板刺死

  今年22岁的张某,家住黄陂,无职业。

  经检方指控,今年4月7日22时许,张某和其女友林某,以及林某的同学小华(化名)等人在黄陂盘龙城开发区一歌厅唱歌。

  4月8日零时许,小华因琐事与歌厅服务员发生不快,便先行离开。同学没有尽兴,张某、林某觉得十分没面子,离开包房到大厅吧台内闹事,并扬言“带服务员出去过夜”,为此与歌厅老板余某等人发生争执。之后,林某见张某寡不敌众,就打电话邀约好友曹某、唐某过来“帮忙”。很快,曹某二人迅速赶来。

  之后,张某、曹某、唐某三人一起动手,持同一把匕首捅刺余某等人,最终余某因胸部被刺伤,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,余某的另外在场的三位家人轻伤。

  爱子心切 偷偷销毁证据

  作案后,当天晚上张某就回到家里,并将作案用的匕首随手丢在桌子上。

  见儿子浑身是血回到家中,母亲刘某忙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,张某只说是与人打架弄的。

  爱子心切的刘某,迅速将张某送至医院救治,又顺手将匕首放入包中。后得知张某将人捅伤,并在医院遇到公安民警调查此案时,刘某对办案人员谎称上厕所,将作案匕首偷偷丢弃,致使此案的重要证据遗失,至今未能查获。

  母子一同受审 多次翻供

  昨日庭上,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,曹某、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。然而,张某则含含糊糊,前后不一。

  在公诉人出示多位证人证言时,张某多次打断:这些证人与原告有一定的关系,他们是串通好的。而当公诉人拿出其在公安机关做的笔录时,张某仍表示:他们只是给我看了一下,让我签字,其他我不知道。

  庭审时,张某的母亲刘某也坚持称,“我有罪,但我没有毁灭证据。”当审判长问及:“你没有毁灭证据,那你为什么承认自己有罪?你说你犯了什么罪?”对此,刘某沉默不语。

  公诉人认为:张某、林某因琐事争强斗狠,并邀约曹某、唐某前来帮忙,最终致一死三伤,均当以故意伤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分别建议判处死刑、有期徒刑10年、有期徒刑14年、有期徒刑12年;刘某明知张某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警方调查,却将张某作案的匕首丢弃,造成案件的重大物证的丢失,应当以毁灭证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建议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。

  此案未当庭宣判。

  (记者方历娇 实习生赵嘉文、王娟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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